津人技工【2015】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培训福利计划相关要求,大力培养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勤技能人才队伍,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编制内在职在岗人员和根据人员聘用制正式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在岗人员,符合津人工[1994]72号文件和津人工[1996]40号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考核。
此次晋升报名的工作年限、本等次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等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2014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晋升技术等级的年限条件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本工种工作满15年,已取得中级证书,文化程度达到高中毕业及相当水平的工人,具备申报高级工的资格。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本工种工作满5年,已取得初级证书,文化程度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工人,具备申报中级工的资格。
3.2014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人,具备申报初级工的资格。
(三)按照规定参加2014年知识更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对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技术业务水平突出的工人,申报晋升技术等级的工作年限条件,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放宽5年。放宽申报条件人员,每年不超过本单位技术工人总数的2%。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不受申报条件的限制,也可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6名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凡符合放宽条件和破格申报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和复印件,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指导中心(以下称市指导中心)审核后方可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方法
(一)申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申报。申报考核人员登陆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培训网(https://tianjinjg.chinahrt.com),由培训平台入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窗口登陆进入,进行报名人员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进行网上报考,由本人填写完整“考生报名表”后,保存信息并提交“报名登记表”,等待审核结果。
(三)初审。主管局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由报名人员打印《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报名表》(一式一份)和《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携带2014年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需有执业上岗证的工种还需提交相关证件,提交单位和主管局审核。
(四)复审。复审工作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由主管局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和系统生成的汇总表和花名册到市指导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进行缴费,现场签字确认提交的报名材料,完成报名。
(五)2015年申报技术工种原则上以《2015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范围及收费标准 》(附件1)规定的为准。
(六)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5月17日,个人网上报名;5月18日至5月30日主管局上报报名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培训和考核安排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和考核包括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门课程。
(一)职业道德培训采取网上学习方式,报考学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在线学习”栏目,选择“职业道德”课程进行在线学习。学习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1日。个人学习结束后,可在线提交考试申请,选择考试批次,参加由市指导中心组织的全市统一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网站系统通知。
(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由全市统一组织。具体培训安排详见网站系统通知。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安排。
五、考核成绩的确定
(一)职业道德考核的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二)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均达到60分的为合格。不能免考、补考。
(三)以上各项考核均合格的视为成绩合格,通过本年度晋升技术等级考核。
六、证书管理
(一)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经考核合格的,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扉页加盖“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印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凭此证书办理岗位聘任手续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二)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仍然有效,晋级时核发加盖“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调入企业工作的,其原持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仍然有效,晋级时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遗失需补证的,由主管局统一办理,主管部门出具丢失证明,持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花名册(一式一份)、个人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到市指导中心办理补证手续,补发加盖“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从企业或外省市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复员军人,调入或复员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由其主管局统一到市指导中心办理换证手续。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报名表》(一式一份)、《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花名册》(一式一份)、个人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函的复印件到市指导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七、知识更新学习
2015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各工种各等级的技术工人,需参加12学时的知识更新培训。2015年知识更新培训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为“聚焦当代中国价值观”和“网络社会与公民参与”两门,共计6学时,选修课课程需自行在课程列表43门课程中选择6学时,加入已选课程后缴费学习。
知识更新培训采用网上学习方式,由学员凭身份证登录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训网,网址(http://tianjinjg.chinahrt.com),初始密码000000,选学规定课程,缴费后参加培训;也可登录天津北方培训网选择知识更新培训,进行学习。主管区县局技工培考管理部门可以统一组织本系统人员报名缴费,参加培训。
2015年度的知识更新网上学习时间截至到11月30日。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培训考核后可在线打印培训证书,并到本人主管区县局技工培考管理部门进行盖章登记认定,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八、组织领导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根据培训考核、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了考评,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其已获得的技术等级(职务)资格。如有其他人员协助造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行为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向全市通报,同时取消下一次考试资格。市指导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组织巡视,以确保考试质量。
联 系 人: 彭秋序 李东辉
联系电话: 28013595 4000680856
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培训部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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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指导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