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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7-02-22 14:55:00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开展2017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2017年知识更新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采用网上学习方式,培训时间为12学时。学员登录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训网 (http://tianjinjg.chinahrt.com) (已注册用户凭身份证登录,初始密码000000),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平台入口,进入【在线学习】下的“知识更新学习”。必修课课程为《国家和天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6学时。选修课课程需自行在课程列表中选择,加入已选课程后缴费学习。

二、学时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应按照规定学时要求参加知识更新培训,2017年知识更新学习时间自2月20日开始, 12月28日结束。培训学时作为业绩考核、岗位聘任、晋升技术等级的重要依据。

三、学时登记
     学员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后,经考核合格后在线打印培训证书,并将培训证书交到本人主管局技工培考管理部门进行盖章登记认定,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四、补学事项
     未完成2014年、2015年、2016年知识更新课程学习的工勤人员,2017年全年仍可在“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训网”和“天津北方培训网”进行补学。

五、培训费用和发票办理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所需相关费用,在规定12学时内应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也可由主管局技工培考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本系统人员购买学习卡,由学员自行网上参加培训。
发票办理时间:网上缴费之后即可开具发票,购买学习卡可以同时开具发票,2017年办理发票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发票办理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5号柜台。
技术服务热线:400-0666-099
政策服务热线:400-0680-856   28013599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指导中心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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