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从事防雷技术人员能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及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理解,确保防雷装置安全和防雷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从事防雷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市防雷工程技术人员需求现状,天津市气象学会和市防雷办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承担天津市2014年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本次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分为“防雷工程施工”和“防雷工程设计”两部分,通过相应考试的人员,在履行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后,分别颁发“防雷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和“防雷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需求分别报考。
二、考试对象
凡尚未取得《防雷工程技术资格证书》现已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准备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活动的技术人员(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其中报考设计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报考施工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参加工作两年以上。设计和施工人员均应具备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符合上述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号柜台。
报名考试费:¥100/人•门。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号柜台。
五、考试时请自带科学计算器、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六、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门。
七、请有关人员认真填写《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为便于安排,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报。
咨询电话:28013597 28013599
天津市气象学会
2014-10-17
附件一:《防雷工程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附件二:《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从事防雷技术人员能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及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理解,确保防雷装置安全和防雷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从事防雷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市防雷工程技术人员需求现状,天津市气象学会和市防雷办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承担天津市2014年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本次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分为“防雷工程施工”和“防雷工程设计”两部分,通过相应考试的人员,在履行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后,分别颁发“防雷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和“防雷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需求分别报考。
二、考试对象
凡尚未取得《防雷工程技术资格证书》现已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准备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活动的技术人员(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其中报考设计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报考施工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参加工作两年以上。设计和施工人员均应具备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符合上述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号柜台。
报名考试费:¥100/人•门。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号柜台。
五、考试时请自带科学计算器、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六、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门。
七、请有关人员认真填写《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为便于安排,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报。
咨询电话:28013597 28013599
天津市气象学会
2014-10-17
附件一:《防雷工程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附件二:《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防雷工程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性别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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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技术 职称 |
所学 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所在公司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申请人及申请人单位保证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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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日期 |
受理号 | ( )登记受理[ ]第 号 | ||||||||||||
受理 意见 |
受理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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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审批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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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 证书 情况 |
资格证号: 经办人: 领取人: 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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