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气球施放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气球施放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对从事气球施放安全工作的要求,天津市气象学会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承担天津市2014年气球施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尚未取得《气球施放技术资格证书》现已从事气球施放工作和准备从事气球施放活动的技术人员(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1号柜台
报名考试费:100元/门。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号柜台。
四、考试时请自带科学计算器、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五、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气球施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六、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咨询电话: 28013597 28013599
天津市气象学会
2014-10-17
附件一:《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附件二:《气球施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为加强气球施放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气球施放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对从事气球施放安全工作的要求,天津市气象学会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承担天津市2014年气球施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尚未取得《气球施放技术资格证书》现已从事气球施放工作和准备从事气球施放活动的技术人员(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1号柜台
报名考试费:100元/门。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号柜台。
四、考试时请自带科学计算器、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五、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气球施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六、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咨询电话: 28013597 28013599
天津市气象学会
2014-10-17
附件一:《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附件二:《气球施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性别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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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技术 职称 |
所学 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所在公司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申请人及申请人单位保证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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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日期 |
受理号 | ( )登记受理[ ]第 号 | ||||||||||||||
受理 意见 | 受理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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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审批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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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 证书 情况 |
资格证号: 经办人: 领取人: 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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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气球施放考试通知 |